各镇安监站、各非煤矿山企业:
现将市安监局、公安局、国土局《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清安监〔2017〕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,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。
附件: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(清安监〔2017〕21号).wps
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7年2月14日
各镇安监站、各非煤矿山企业:
现将市安监局、公安局、国土局《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清安监〔2017〕2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切实做好2017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,有效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事故,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开局良好。
附件:关于切实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(清安监〔2017〕21号).wps
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7年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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